发布日期:2019/4/13 来源: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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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交易医字〔2019〕44号
关于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通过药品申请直接进入公开招标商务标评审申报结果公布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8〕149号)、《2017年度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甘药采发﹝2017﹞5号)、《关于对2017-2018年度甘肃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招标文件暨评审议价相关事宜的补充说明》(甘交易医字〔2019〕34号)等文件规定,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通过药品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直通车申报制度。现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通过药品申请直接进入公开招标商务标评审申报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4月12日,新增3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申报进入公开招标商务标评审,经形式复核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准入。另有13个已申报药品通过了一致性评价,重新修改了质量类型、改变了评审方式。根据相关程序及通知要求,现予以公布,见附表。
为确保公开招标工作顺利进行,不再受理新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申请。
二、价格信息
价格信息由企业填报,企业对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部责任。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价格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采集正在执行的最低9省价格数据作为价格参考数据。在具体评审过程中,同时提供通过一致性评价前后两组价格数据供专家综合评判。
三、申诉质疑
如对以上准入或价格信息有异议的,请于2019年4月15日下午6时前,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提交书面材料。
联系电话:0931-2909385
自动传真:0931-2909269
电子邮箱:1722672580@qq.com
监督电话:
0931-8121102(省医疗保障局)
0931-4818123(省卫计委药政处)
0931-2909266(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
附件: 新申报及新修改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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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