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用耗材投标企业解除配送关系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4/8    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阅读数: 125

  各有关投标企业、配送企业:

        根据《省药械采购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三流合一”医用耗材采购新平台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浙药采〔2018〕11号)的规定,现对近期收到的解除配送关系的事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9年4月8日至4月15日。

        联系人:医用耗材与设备采购科,联系电话:0571-86401857。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

        附件:拟解除配送关系.pdf/uploads1/cpimg/file/20181109/20181115/拟解除配送关系.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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