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2/26 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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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对需调整挂网方式或价格的药品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8]17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执行省际联盟进口抗癌药品联合议价结果的函》(湘卫函[2018]544号)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申报进口抗癌药品价格信息及中标挂网药品自主降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需要进行挂网方式或价格调整的药品(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2月26日至3月4日。
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相关药品将在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中予以调整。如有异议,请于3月4日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递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部分需调整挂网方式或价格的药品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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