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中选药品采购准备工作的提醒


发布日期:2019/2/16    来源: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信息网  阅读数: 66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央决策部署,我市即将执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以下简称国家试点)中选结果,为确保国家试点工作在我市平稳有序推进,现就采购准备工作提醒如下:

1、中选生产企业及时与配送企业建立配送关系,并做好库存管理,保障产品供应;

2、配送企业及时备货,并与医疗机构协商采购事宜;

3、医疗机构启动中选药品遴选准备工作,拟定配送企业,并可根据临床需要及时向相关企业协调产品样品(中选药品及价格见附件)。
   
 附件:国家试点中选药品列表/uploads1/cpimg/file/20181109/20181115/ann_747614.xlsx
发布时间: 2019-02-15

最新招标信息
更多>>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医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链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SDA药品评审中心| 医加医疗器械| 膏药生产厂家| 爱视立眼贴
专业提供药品信息、药品招商、药品代理、保健品招商、医药原料采购供应的中国药品信息网站平台
版权所有 © 2003-2028 盗冒必究  客服热线:0575-83552251 / 13754370441  QQ客服:药品信息客服
浙ICP备16010490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2093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23-0215 浙公网安备:33068302000535
 医药代理商群1: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医药代理商群2: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2医药代理商群3: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