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第一次药品竞价交易产品新增报名及补交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2/14    来源: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阅读数: 99

  各有关企业:
    按照2019年第一次药品竞价交易的工作安排,请各有关企业作好产品新增报名及补交竞价层次等相关材料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交材料范围
    新增产品报名材料、生产批件和GMP过期的生效产品新的有效证件、竞价层次和经济技术标评价指标评审赋分相关证明材料、进退低价药申请材料。
    二、递交时间要求
    纸质材料现场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2月20日下午17:00时;
    第三批申请进退低价药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2月20日下午17:00时;
    新增报名产品网上维护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2月26日;
    配送关系指定和确认截止时间:2019年3月5日。
    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报名及相关材料的产品,将纳入2019年第一次药品竞价交易产品审核范围,截止时间后仍可递交上述材料,但仅能参加2019年第二次及以后的药品交易工作。
    三、递交材料要求
    (一)请各有关企业按照产品报名公告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由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递交至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新增报名是指从未报名参加广东省药品交易的新产品和在交易系统显示未生效的产品,原已报名且生效品种无须重新报名;
    (二)请各生产企业登录交易系统,认真查看和核对系统中所有生效产品的生产批件和GMP证书日期,如有过期请企业被授权人将有效的新生产批件和GMP证书复印件(GMP需带原件备核)递交至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三)本次新增报名及此前报名生效品种涉及竞价层次和经济技术标评价指标评审赋分相关证明材料,请按照《关于更新资质材料、补交产品竞价层次和经济技术标评审赋分材料的通知》(http://www.gdmede.com.cn/CMS/Notice/2016823/n948013332.aspx)准备相关材料,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由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递交至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已递交过的无须重复递交;
    (四)请各有关企业及时完成仍未符合配送条件品种的配送关系调整、指定和确定工作。逾期未能将县(市、区)基层指定的配送企业调整为5家及以下和无法覆盖全省配送的产品,将不能参加第一次药品交易;
    (五)本次申请进退低价药申请将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完善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粤发改规〔2017〕13号)的精神,按照近期省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专责工作小组会议要求,以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进行审核。
    四、联系方式
    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华侨新村光明路28号3A楼;
    联系方式:在线客服。
    附件:竞价层次和经济技术分指标证明材料清单/uploads1/cpimg/file/20181109/20181115/竞价层次和经济技术分指标证明材料清单(1).doc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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