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流感防治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6    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数: 91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开展流感防治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及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流行性感冒防治药品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19]18号)精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文件规定的奥司他韦、扎那米韦、帕拉米韦、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胶囊、清开灵颗粒(口服液)疏风解毒胶囊、儿童抗感颗粒、小儿豉翘清热颗粒、小儿肺热咳喘颗粒(口服液)、小儿咳喘灵颗粒(口服液)等药品在我省交易系统挂网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形成《拟直接纳入我省公立医疗机构应急采购库的流感防治药品明细表》(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按以下两种情况进行挂网采购:
一、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医药集中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省采购平台”)有中标(要挂网)价格的药品,全部按中标(挂网)价格临时纳入我省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机构)交易系统应急采购药品库。
二、无挂网价格或未报名的药品,生产企业按照《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省际价格联动工作方案(试行)》(湘资[2017]57号)相关规定,通过省采购平台的备案药品采购数据库尽快完善产品资质信息和填报全国最低三省(自治区、市)有效省级中标(挂网)价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省际价格联动原则经公示确定挂网价格后,纳入交易系统应急采购库。

附件:拟直接纳入我省公立医疗机构应急采购范围的流感防治药品明细表/uploads1/cpimg/file/20190125174242_020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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