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8    来源: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阅读数: 109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皖医保秘[2019]5号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合肥、蚌埠、滁州市医改(保)办,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委,局各筹备组、单位: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各项工作十分繁忙,各级医保行政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要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安排,协调推进,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各项医疗保障工作。
    一、认真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充分利用节日期间外出务工、求学、长期探亲等人员返乡契机,广泛运用广播电视、网站、报纸、橱窗等各种媒体,把2019年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重拳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17+X”种抗癌药落地、“三保”目录合一等医保惠民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
    二、做好返乡居民参保工作。在基本完成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任务情况下,继续做好返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最迟可延长到2月底。

    三、确保春节期间医保结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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