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型医疗器械产品审核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1/8 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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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神经外科等11大类医用耗材动态调整申投诉处理情况的复函》精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陕西省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方案》(陕办发〔2018〕27号)精神,现对2018年12月26日关于创新型医疗器械产品公示结果无申投诉的,予以公告并集中挂网。
附件:创新型医疗器械审核结果公告表
/uploads1/cpimg/file/20181109/20181115/创新型医疗器械审核结果公告表.xls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