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部分产品变更开票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3 来源: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数:
121
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现对部分产品变更开票企业(第八批)进行公示。公示期: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3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投诉申诉管理”提交材料(须加盖电子印章),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
咨询电话:0531-67873123、67873167(受理大厅)
0531-67873135(技术)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列表:
部分变更开票企业产品表(第八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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