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现对部分产品变更开票企业(第七批)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投诉申诉管理”提交材料(须加盖电子印章),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
咨询电话:0531-67873123、67873167(受理大厅)
0531-67873135(技术)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列表:
部分变更开票企业产品表(第七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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