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2/5 来源: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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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5年度江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18〕20号),经企业申请并核实,现对部分产品的网上采购价格和采购资格进行调整。
一、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的恩替卡韦胶囊(0.5mg*7粒/盒)为2015年度“双信封”公开招标中标产品,因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不调整其限价,现将其中标价格调回原中标价格51.8元/盒。
二、恩替卡韦胶囊0.5mg、恩替卡韦分散片0.5mg和阿莫西林胶囊0.25g三个规格,均有3家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现暂停其他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的网上采购资格,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未通过一致性评价暂停网上采购资格的产品
/uploads1/cpimg/file/20181109/20181115/未通过一致性评价暂停网上采购资格的产品.xlsx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