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1/20 来源: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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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试行)》(皖医改﹝2014﹞1号),现将2018年第四季度拟增补的配送企业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请相关企业登录数据库申报平台,在“企业信息公示”菜单下查看相关配送企业信息。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递交相关纸质申诉材料至省药采中心咨询室610,逾期不予受理。
时间:2018年11月19日–11月21日(工作日)。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