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1/5 来源: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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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31
关于新增药品配送企业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增药品配送企业的函》要求,现对青海新润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流通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进行申投诉。
联系电话:0971-8247847
递交地址:省政府东楼一楼(省卫计委药械采购管理处)
附件:流通企业申请配送药品资格审核表
附件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