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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项开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 直接纳入限定价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更新后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
天津    2019年12月22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9〕65号)、《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药品网上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药集采发〔2019〕2号)要求,定于2019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专项开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直接纳入限定价挂网采购工作。现就相关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填报主体

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网上填报。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

二、填报药品范围

本次专项填报仅针对协议期内谈判药品。

请未在“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完成基础信息注册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药品的基础信息注册。

已在“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完成基础信息注册的药品,无需重复注册和提交,自行核对企业、药品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三、集中填报时间

“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长期开放。本次集中填报时间为2019年12月22日12时至12月24日12时。

四、填报方法

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完成相关药品网上注册工作。具体方法,请按照《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药品注册系统操作手册》操作。

完成相应操作的协议期内国家谈判采购药品,执行限定价挂网采购,以国家确定的价格作为限定价格,以限定价格作为该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医药机构按不高于限定价格的要求在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五、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1楼,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业务受理室。

联系电话:022-24538150

传    真:022-24538151

联系信箱:tjmpc@tjmpc.cn

微信公众号: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附件1:97种谈判成功药品名单

附件2:更新后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
http://www.tjmpc.cn/YCWebSiteFile/AttachFile/2019122212144586(file)%E9%99%84%E4%BB%B6%EF%BC%9A2.%E6%9B%B4%E6%96%B0%E5%90%8E%E7%9A%84%E3%80%8A%E5%9B%BD%E5%AE%B6%E5%9F%BA%E6%9C%AC%E5%8C%BB%E7%96%97%E4%BF%9D%E9%99%A9%E3%80%81%E5%B7%A5%E4%BC%A4%E4%BF%9D%E9%99%A9%E5%92%8C%E7%94%9F%E8%82%B2%E4%BF%9D%E9%99%A9%E8%8D%AF%E5%93%81%E7%9B%AE%E5%BD%95%E3%80%8B%E2%80%9C%E5%8D%8F%E8%AE%AE%E6%9C%9F%E5%86%85%E8%B0%88%E5%88%A4%E8%8D%AF%E5%93%81%E9%83%A8%E5%88%86%E2%80%9D.pdf
附件3: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药品注册系统操作手册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中心

2019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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