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关键字:
关于带量采购中标药品续签采购协议的通知
沪药事药品〔2019〕54号
本市带量采购中标药品续签采购协议信息表
上海    2019年8月19日
各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本市于2018年9月1日起执行上海市医疗机构第三批医保药品带量采购(文件编号:SH-DL2017-1)中标结果。采购周期内履约情况良好,中标药品质量稳定、供应充足、临床使用平稳,目前部分中标药品已完成合同采购量且采购周期即将结束。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对符合以下情况的中标企业及其药品续签采购协议1年:一是中标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且中标药品企业同意以中标价继续供应;二是中标药品未通过一致性评价,同通用名同规格其他生产企业没有通过一致性评价且中标药品企业同意以中标价继续供应;三是中标药品未通过一致性评价,同通用名同规格的原研和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企业不足3家,以中标价询价同品规原研及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企业无响应的。

医疗机构在带量采购中标药品采购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

本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请遵照上海市药品采购相关文件,以及带量采购协议文本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本市带量采购中标药品续签采购协议信息表http://www.smpaa.cn/xxgk/gggs/files/file6216.pdf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9年8月19日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医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链接:医药研究数据| 医药资料| SDA药品评审中心| 中医网| 中药处方系统| 爱视立眼贴
专业提供药品信息、药品招商、药品代理、保健品招商、医药原料采购供应的中国药品信息网站平台
版权所有 © 2003-2028 盗冒必究  客服热线:0575-83552251 / 13754370441  QQ客服:药品信息客服
浙ICP备16010490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2093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23-0215 浙公网安备:330683240604819103159
 医药代理商群1: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医药代理商群2: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2医药代理商群3:药药网药品采购交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