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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新药和一致性评价药品核验结果(第四批)的通知
新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第四批)明细表
湖南 2019年6月17日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公布新药和一致性评价药品核验结果(第四批)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与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新药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湘卫药政发[2018]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企业申报第四批新药和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核验工作已完成,现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结果公示无异议的(详见公示栏)纳入直接挂网目录,标识为“新药”或“通过一致性评价”。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新的挂网价格。
二、自公布执行起,如出现低于现填报的省级挂网价格,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报。未按要求进行价格申报的,将依规取消其产品挂网资格。
附件:新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第四批)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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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