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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执行新药和一致性评价药品核验结果(第三批)的通知
新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第三批)明细表;暂不公布执行的新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第三批)明细表
湖南 2019年5月9日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公布执行新药和一致性评价药品核验结果(第三批)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与经营企业:
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新药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湘卫药政发[2018]3号)和《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对新药和一致性评价药品申投诉处理有关事项的复函》(湘卫函[2019]25号)精神,经企业申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和公示等程序,我省第三批新药和一致性评价药品核验工作已完成,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结果公示期间未收到申投诉的新药和一致性评价药品(详见公示栏)纳入直接挂网目录,标识为“新药”或“通过一致性评价”,自2019年5月9日起执行新的挂网价格。
二、核验结果公示期间被投诉的药品暂不公布执行,根据投诉核实情况据实处理。
三、已申报的同一规格多包装的药品,企业可申请保留部分包装规格挂网。
四、本次新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公布执行后,如出现低于现填报全国最低三省的省级挂网价格,应在30个工作日内申请价格调整。未按要求进行价格调整的,将依规取消其产品挂网资格。
请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做好第三批新药和一致性评价药品采购准备工作。
附件:1.新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第三批)明细表
http://yycg.hnsggzy.com/UserFiles/file/20190509/20190509173555_1498.xlsx
2.暂不公布执行的新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第三批)明细表
http://yycg.hnsggzy.com/UserFiles/file/20190509/20190509173617_6909.xlsx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