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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关于公布新增化学药品挂网的通知
冀医采[2020]5号
新增化学药品挂网最高限价表
河北    2021年11月24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化学药品挂网实施方案》(冀医采[2020]5号)规定,现将申报价格不高于同组最低价格化学药品进行公布并挂网。
 
  企业在外省出现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如挂网药品价格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价的,一经查实,取消该药品在我省挂网资格。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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