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各医疗机构: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8〕149号)、《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甘卫发〔2017〕104号)、《2017年度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甘药采发﹝2017﹞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第六批新增阳光挂网复核结果予以公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下一步即将开展我省药品动态调整等工作,现将截止2020年7月30日上午12时申报的药品复核结果予以公示,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药品新增阳光挂网工作另行通知。本批次共有264个药品申请新增阳光挂网,经形式审核符合挂网条件药品124个,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140个(详见附件)。
二、价格信息
价格信息由企业申报,按照诚实守信原则,以企业申报价格采集一揽子参考价或承诺价格(等于或低于全国正在执行的最低9省平均价)作为拟采集的价格参考数据,对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同品种不同企业价格的,未采集其申报价格,统一标识为“/”。医疗机构备案价格根据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采集(供参考)。
三、公示要求
(一) 公示期:2020年7月31日至8月4日。
(二)公示期间提交材料的要求
1.补充价格数据。按照承诺制申报原则,企业提供电子版勘误材料。未在公示期提交价格申请的,进入平台后,不再进行价格的补充与勘误。
2.基本信息勘误。提交电子版药品注册批件信息或药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
3.提交质疑材料。公示期内,对拟新增挂网药品、价格数据或备案采购材料有异议的,请提交电子版质疑材料并提供相关电子版举证材料。
(三)企业提交补充资料和申诉质疑截止时间:2020年8月4日18时。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导入阳光交易平台供全省医疗机构采购。
(四)所有申诉质疑材料制做成1个PDF文件(命名为“申诉质疑企业名称+药品名称+规格”)上传到指定邮箱,未按规定上传材料的不予受理,造成企业损失的自行承担后果。
业务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383、2909268。
电子邮箱: gansuYPxzYG@163.com。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