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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部分联盟地区(安徽省)药品集中采购品种相关药品联动降价结果的通知
药采﹝2020﹞29号
部分联盟地区(安徽省)药品集中采购品种相关药品联动降价结果
安徽 2020年4月23日
药采﹝2020﹞29号
各医疗机构及相关企业:
依据《关于开展联盟地区(安徽省)药品集中采购品种相关药品联动降价工作的通知》(药采﹝2020﹞5号)文件,部分联盟地区(安徽省)药品集中采购品种相关药品申请联动降价,现将降价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布,请各医疗机构及时下调相关药品价格。
2020年4月23日
附件 部分联盟地区(安徽省)药品集中采购品种相关药品联动降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