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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西安市“4+7”试点药品集中采购协议到期后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医保发〔2020〕29号),现将西安市“4+7”试点药品集中采购协议到期后挂网药品调整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即日起执行。
附件. 1、西安市公立医疗机构中选药品供应清单
2、西安市军队、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中选药品供应清单
3、非中选品种价格调整结果表
4、取消挂网资格品种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