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新批准上市等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20号)、《关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要求,现对我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药品(2020年第一批)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企业承诺挂网价格不高于全国现行省级挂网最低价(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价格不高于通过一致性评价后挂网最低价)后挂网,纳入“药品挂网目录管理”。否则,纳入 “备选库管理”。
附件: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药品挂网采购产品公布表(2020年第一批)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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