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妊娠腹痛
疾病类
妊娠腹痛
内容
妊娠期间以小腹疼痛为主症者,称为妊娠腹痛。又称“胞阻”。本病指妊娠期间由于胞脉失养或阻滞引起的腹痛,可发生于妊娠早期(妊娠12周末以前)、妊娠中期(妊娠13~27周末)和妊娠晚期(妊娠28周及其后)。本病治疗得当预后良好,如果耽误治疗,腹痛增剧,甚或引起流产或早产。本病属妊娠病。

【概述】
妊娠期间以小腹疼痛为主症者,称为妊娠腹痛。
又称“胞阻”。本病指妊娠期间由于胞脉失养或阻滞引起的腹痛,可发生于妊娠早期(妊娠12周末以前)、妊娠中期(妊娠13~27周末)和妊娠晚期(妊娠28周及其后)。本病治疗得当预后良好,如果耽误治疗,腹痛增剧,甚或引起流产或早产。本病属妊娠病。
【中成药】
1、补中益气九:每日2次,每次4.5克,吞服。用于中气虚弱者。
2、大全大补丸:每日2次,每次4.5克,吞服。用于气血虚弱者。
3、逍遥丸(或越鞠丸):每日2次,每次4.5克,吞服。用于肝气郁结者。
4、艾附暖宫丸:每日2次,每次4.5克,吞服。用于阳气虚寒者。
【简便方】
1、当归9克、炒白芍15克、炙甘草5克,水煎服。用于气血虚弱者。
2、川楝子12克、延胡索10克、炙甘草3克,水煎服。用于气滞腹痛。
3、炒白芍15克、炙甘草6克、阿胶6克(烊冲),煎服。用于血虚腹痛。如兼寒证,下腹冷痛喜暖者,加文叶9克,煎服。
【注意事项】
1、有妊娠腹痛者,首先要排除流产、宫外孕、妊娠合并卵巢囊肿扭转、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以免延误病情,影响母子安危。
2、根据妊娠病的治疗原则是治病与安胎并举,故对妊娠腹痛的治疗,也应采用止痛与安胎并举,不可妄用戟伐胎儿的止痛药,如红花、三棱、枳实等。
3、妊娠腹痛治疗后腹痛不减轻者,应引起重视,慎防发展为流产,需作必要的检查,同时增加安胎药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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