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术后约72小时(排气后)开始进食清流质半量,术后第4-5天给全量清流食,第5-6天可给一般流食,第7天可进半量半流质,以后逐渐增加质和量。 胃癌术后约72小时(排气后)开始进食清流质半量,术后第4-5天给全量清流食,第5-6天可给一般流食,第7天可进半量半流质,以后逐渐增加质和量。进食初期应注意饮食量,一般由一次60毫升,逐渐增至100-200毫升。由清流质逐渐过渡到1号到2号膳食,以后改用少渣低糖半流质,再改为高蛋白半流质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