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平时月经周期规则,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尚未临产,称过期妊娠。其发生率占妊娠总数的5%-11%。过期妊娠的围生儿病率和死亡率增高,并随妊娠期延长而增加。
凡平时月经周期规则,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尚未临产,称过期妊娠。其发生率占妊娠总数的5%-11%。过期妊娠的围生儿病率和死亡率增高,并随妊娠期延长而增加。妊娠43周时,围生儿死亡率为妊娠足月分娩者的3倍,且初产妇过期妊娠胎儿较经产妇胎儿危险性增加。过期妊娠的发生率约占妊娠总数的5~12%。过期妊娠的胎儿围产病率和死亡率增高,并随妊娠延长而加剧,妊娠43周时围产儿死亡率为正常3倍。44周时为正常5倍。初产妇过期妊娠胎儿较经产妇者危险性增加。 对胎儿和母亲的危害:胎儿窘迫;羊水量减少;分娩困难及损伤。